河北中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外教学点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2-04-22 14:32:53 作者:admin来源:成考网
【导读】成教在线从河北中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处了解到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外教学点招生工作的通知已经公布了,下面就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吧。
各教学点: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秩序,维护各教学点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校外教学点招生工作的规范管理,确保我校招生工作依法依规、规范有序,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等关于做好成人高校招生相关工作通知精神和工作部署,教学点招生工作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教育路线,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坚持依法招生,规范招生,切实加强招生管理。
二、招生宣传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等招生宣传材料须由我院统一印制,并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各教学点如需印制招生宣传资料或通过媒体进行招生宣传,须将相关宣传资料报我院审核、备案。教学点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宣传和组织生源,不得以任何形式有偿组织生源,严禁招收“预科生”、“跟读生”和擅自发放“录取通知书”、“入学通知书”等。
三、地域范围
按照我省成人高考严禁跨地域招生之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我校现有教学点地域布局实际,为确保教育教学活动顺利开展,保障教学质量,我校成人高等教育以京津为界划分招生区域,即京津以北(张家口、承德、秦皇岛、唐山)区域和京津以南(廊坊、保定、沧州、石家庄、衡水、邢台、邯郸)区域。学校鼓励各教学点依据当年核定的招生计划,进行积极、合理、合法的生源发动工作,不允许跨区域进行招生。从2023级开始学校将严格筛查各教学点招收学生生源地,确保新生按照我校划分的招生区域报到入学。
四、收费标准
各教学点要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按上级文件精神,自2023级起,拟将学费调至2600元/人/年,具体标准按学校正式通知执行)收取费用,严格执行财政部门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不得向学生收取录取费、证书费、考试费等费用。
五、录取与新生入学
录取新生经河北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后,由我院以《河北中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录取通知书》的形式告知考生本人。
各教学点应当在学生取得《录取通知书》后,组织新生报到、缴费、注册、实施教学。
新生入学后,按有关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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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jjxy.hebcm.edu.cn/col/1392263034429/2022/03/18/16475990143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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