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成人高考网,本站可为成考生提供学习指导服务。 今天是:2025年01月16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041369199

上海 天津 重庆 河北 河南 山西 山东 江苏 浙江 湖北 湖南 陕西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四川 云南 海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贵州 甘肃 内蒙古 宁夏 新疆 西藏 北京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成考资讯 >> 经验交流 >

广州中医药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申请转办学单位的规定

2022-04-22 17:32:25 作者:admin来源:成考网

  【导读】成教在线从广州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处了解到目前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申请转办学单位的规定已经公布了,下面就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吧。   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办学单位包括校本部和校外教学点,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申请转办学单位的管理,结合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为了方便学习,学生原则上应在本人工作或生活所在地市的我校办学单位就读,不得因其他原因跨地市申请转读办学单位。   二、学生确因工作或生活地点变动需申请转办学单位的,按如下程序办理:   1.收到录取通知书的新生申请转办学单位   学生填写、打印《广州中医药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新生转办学单位审批表》(见下载专区),同时提交能证明本人工作或生活所在地变动的相关材料(如工作单位、街道居委或社保等证明),经拟申请转出和转入的办学单位审核同意后,由转入办学单位将将学生信息编入相应的专业年级名册,连同申请材料和《广州中医药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籍异动汇总表》(见下载专区)报送继续教育学院备案。   2.已获得学籍的学生申请转办学单位   学生在成人高等教育教务管理系统中申请、打印《广州中医药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转办学单位申请表》(见下载专区),同时提交能证明本人工作或生活所在地变动的证明材料(如工作单位、街道居委或社保等证明),经拟申请转出和转入的办学单位均审核同意后,报继续教育学院审批,由转入办学单位通知学生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三、学生拟申请转入的办学单位未开办有相同年级的专业的,原则上不予申请。如确需申请的,按转专业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学生转办学单位的申请应在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提出,其它时间不予受理。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广州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信息来源:转载自广州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仅供交流学习使用,如有不妥,请联系我们删除。   原文链接:https://jxjyxy.gzucm.edu.cn/info/1027/1355.htm     推荐阅读:广东成考的学历有什么作用?                          广东成人高考怎么复习? 关于广东海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2022年春季学期教学安排的通知 没有了

成考倒计时

2025年成人高考考试时间:10月17日-18日

距2025年成人高考剩余

成考报名·成绩查询免费通知服务